【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69601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绩效考评等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纲要、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
(二)法规与标准科
联系电话:0774-5696026
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审查、处罚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牵头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负责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三)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696058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危险废物类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竣工验收及日常监管工作。参与核事故以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四)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774-5696025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开展水体断面水质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五)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696088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建立对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我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政策、规划、制度,指导部门、行业和各县(区)开展相关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科研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考核以及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区域合作工作,承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区域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事务。
(六)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36839
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涉核与辐射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七)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
联系电话:0774-5696086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全市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组织拟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八)机关党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4-5696029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制订并实施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负责党员发展、培训、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律检查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工作。
各派驻机构职责:
(一)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4-5299155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支持八步区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二)贺州市平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4-8832761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支持平桂区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三)贺州市钟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4-8982576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支持钟山县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四)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4-7882766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支持富川瑶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五)贺州市昭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4-6682430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支持昭平县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机构名称: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
联系电话:0774-5696050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于秀玲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研究起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和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负责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责。
(四)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稽查。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化检查单和工作指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执法检查活动。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负责土地和矿藏开发、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执法工作。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执法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查处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大案要案。依法立案查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移送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
(七)负责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远程监控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
(八)承担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的投诉举报、来信、来电、来访件的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协调处理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监察执法一科、监察执法二科、监察执法三科;派驻5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步大队、平桂大队、钟山大队、富川大队、昭平大队。
机构名称: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与监测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
联系电话:0774-5696099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林素梅
机构职能:
(一)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执法监测,主要包括: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排放口监测,环境违法案件取证监测。
(二)负责辖区内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负责污染防治专项监测,主要包括:城市环境空气网格化管理监测,城市机动车尾气检查抽测,城市内河及黑臭水体监测。
(三)负责属地方事权范围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负责指导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
(四)负责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对全市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电磁辐射设备、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中产生的污染和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
(五)负责参与全市辐射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和被盗的放射源。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放射性废物处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承担环保部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开发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技术审查。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专业技术的培训。
(八)负责辖区内环评单位及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和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
联系电话:0774-5696055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张斌
机构职能:
承担我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的有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
联系电话:0774-5696058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刘微
机构职能:
(一)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档案、数据库。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
(四)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的污染事故。
(五)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及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交流、培训和宣传工作。
(七)开展本辖区内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
联系电话:0774-5696031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张文辉
机构职能:
(一)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调查及评价工作,负责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研究。
(二)负责有关环保地方性标准及技术规范制定,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和新方法的验证任务。
(三)围绕本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开展前瞻性及基础性环境保护课题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领导: 黄精刚,男,壮族,1984年6月生,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