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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田林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民政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民政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法制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县本级民政事业费预决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县本级基建项目报批、项目建设资金、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局长 宋佰谦 (2)主任 黄秀媚。
办公电话: 0776--7212211, 办公传真: 0776--7210768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民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查,查处和取缔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牵头承担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业务。
负责人: (1)分管领导 副局长 宋佰谦; (2)股长 黄文利。
办公电话: 0776--7216511 办公传真: 0776--7210768
(三)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推行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组织和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
基层政权社区建设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局长 宋佰谦; (2)股长 何建民。
办公电话: 0776--7212366 办公传真: 0776--7210768
区划地名股
负责人: (1)分管领导 副局长 黄秉辉; (2)股长 廖劲高。
办公电话: 0776--7220332 办公传真: 0776--7210768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田林县婚姻登记处)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法;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牵头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殡葬、儿童收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组织指导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经营性殡葬服务设施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收养登记及收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局长 杨通爱; (2)股长 黄文利。
办公电话: 0776--7216511 办公传真: 0776--7210768
田林县婚姻登记处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局长 黄秉辉; (2)主任 苏靖乐。
办公电话: 0776--7218398 办公传真: 0776--7210768
第二条田林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县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