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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民政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政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民政法制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民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预决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管理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黄丽萍
联系电话:0776-3212109
(二)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
1.工作职责: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推行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组织和指导乡、村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张金英
联系电话:0776-3311366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1.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性社团、跨区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提出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办理本局行政审批项目事项。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苏爱萍
联系电话:0776-3228200
(四)社会救助股。
1.工作职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草拟特困户社会救济政策;承办区财政和区本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林婵深
联系电话:0776-3229629
(五)养老服务股。
1.工作职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黄寿成
联系电话:0776-3225500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1.工作职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殡葬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制度;指导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慈善事业、社会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陆晶晶
联系电话:0776-3218995
(七)婚姻登记处。
1.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依法补发证件;依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结婚登记;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潘鸿英
联系电话:0776-3218999
(八)计划财务股。
1.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陆俊名
联系电话:0776-3211795
二、二层机构
(一)社会福利院。
1.工作职责: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儿童收养,特困人员供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精神病人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各乡镇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相关社会服务)。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杨应稳
联系电话:0776-3212613
(二)救助管理站。
1.工作职责:在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下,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在本区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无偿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实发急病的,及时送医救治,帮助与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返回居住地或所在单位的,提供交通费或乘车凭证。给予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救助、保护、教育和心理辅导,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对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帮助受助未成年人重返家庭、融入社会,保障受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黄河
联系电话:0776-3318467
(三)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建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平台。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苏吉恒
联系电话:0776-3229329
(四)最低生活保障所
1. 工作职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对乡、镇村级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低保信访工作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承办区财政和区本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配合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林婵深
联系电话:0776-3229629
百色市田阳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的社会团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