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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牵头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和机关退休人员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评比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管理本系统人民警察警衔和警务督察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保障。承担机关综合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
负责人:莫兰英,联系电话:0775-823710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二)依法治理与普法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冯小惠,联系电话:0775-823925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博白县行政执法监督局)。
承办县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承办县人民政府规章报备事宜。负责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相应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司法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负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丽华,联系电话:0775-822813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四)法律事务和律师工作股(博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法律事务,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涉法事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文书起草和涉法问题协调等实务工作。代理县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处理其他涉及县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非诉讼民事纠纷。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
负责人:刘丽华,联系电话:0775-822347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博白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负责人:王丽婷,联系电话:0775-823925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负责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黄河浪,联系电话:0775-823317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县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人:童世广,联系电话:0775-823014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八)装备财务保障股。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监督局机关、派出单位及直属单位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的接待和后勤事务工作。
负责人:吴爱萍,联系电话:0775-823389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花园区三路028号。
本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拟定年度计划,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