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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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二级机构职责 实施 部门 负责 人 联系 电话 办公 时间 及地 点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绩效考核、统计、扶贫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重点工作的调研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的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及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设施有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室 陈燕 07778313839 浦北县小江街道解放区路20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2 依法实施城市管理各项行政审批,履行本级机关授权办理的行政审批各项职责;统一并全面负责本级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核、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负责城市管理领域个人职业资格审核。
负责审查和指导本系统行政案件的处罚;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和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合同协议文本的审查;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培训;负责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
负责与县级相关部门执法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督察检查、考核考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与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受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核实工作;负责起草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规划和责任制度;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与监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车辆、制服、装备器材配置计划。
政策法规监督股 江勇 07778313018
3 参与编制市容环卫管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容市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负责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区收费管理,县级环卫设施建设及环卫设备的采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公用设施的摊点、报亭的设置和门店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停车、洗车行业的管理;负责夜景灯光的市容督查;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指导城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参与城市市容环卫方面政府投资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审查城市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方案与城市照明设施迁改方案;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改造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排涝、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市政设施、改变市政设施和依附城市道路架设各种管线、杆线、城市桥梁上架设市政管线、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县城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管理修复进行管理;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管理和养护;指导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指导园林绿地改变使用性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树木迁移、修剪、砍伐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和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整治。
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负责燃气经营、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停止供水、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理;负责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下达城市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负责审核用水单位增加用水量;指导用水单位节约用水;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是否符合规范技术要求和专项规划要求进行技术审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城镇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居民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容环卫园林股 宁培乾 0777-831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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