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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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办公室

覃毅

0777-389165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兴桂路八大场馆主场馆1号通道。

2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在自治区授权内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监督实施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杨雅岚

0777-2813166

3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深化药品和医疗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区)加强医药价格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深化药品和医疗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区)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黄朝良

0777-2811218

4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基金监管科

周毅刚

0777-2811658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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