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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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督查、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教育扶贫等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承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本芸;

联系电话:2822739;传真:2826650;

邮箱:sjyjbgs@qinzhou.gov.cn;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2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承担基础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科研管理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指导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的编写,开展教材使用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市直初中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组织公布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资源和教辅资料目录。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健康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承担中小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统筹指导县(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的制订和招生区域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做好高中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各类考试违规行为和各类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罚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协助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温俊;

联系电话:2814411;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2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绩效考评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评估的标准、指导体系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春华;

联系电话:2859153;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职业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办学评估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审核市直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指导办学行为。参与民办招生计划审核等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承担职业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的引进及筹建服务工作。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高等学校大学生离校前的就业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谢常毅;

联系电话:2825940;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111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稳定、政治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拟订教育信息化总体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执行教育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协调推进教育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应用等。指导教育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负责人:林修达;

联系电话:2868616;传真:2818119;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1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财务和基本建设科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的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管理和下达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相关管理。负责赠援款和国外教育贷款统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要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教育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指导社会捐资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昭华;联系电话:2825220;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监督、培训、考核、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以及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指导各县(区)各校开展教师补充、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培训、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负责统筹市直学校教师调配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试、职称评审、教师招聘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全科教师工作,负责教师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钦外籍教师、专家工作。负责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
负责人:沈力;

联系电话:2811299;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2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
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学校党组织班子建设工作,选派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按管理权限审核、报批基层党组织和纪委机构设置方案,党代会方案和党组织、纪委组成方案。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师德师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和海外学人的统战工作。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人:潘广信;

联系电话:2812259;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教育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学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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