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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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产业股、规划财务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人:梁忠海

电话:0774-7299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培育。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县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负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上报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李巨仲

电话:0774-729989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县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县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县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负责人:麦胜光

电话:0774-729962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四)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负责人:黄世坚

电话:0774-72916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五)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股。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产业股。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林(草)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全县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负责人:玉璐

电话:0774-72992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级资金、梧州市资金,藤县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工作、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寿献

电话:0774-729963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

(八)林长制工作股。承担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改革具体工作,拟订林长制改革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县林长会议决议事项和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负责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二、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藤县国有共青林场

1.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设立森林资源监管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对全场林地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全场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经济和开发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2.负责场内森林资源调查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各类森林资源调查;负责全场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3.负责林业新技术的试验及推广工作,搞好种苗培育和植树造林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林场林区公路管理。

4.负 责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全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除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外,严禁将林地转为非林地使用。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

5.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林场林区林木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做好全场森林管护的计划和实施,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协助上级部门对林场范围林业案件的查处;负责做好林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管护站、护林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和业务培训。

6.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护林员培训森林防火技能;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检查、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火灾档案。建立健全林场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和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

7.承办藤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覃敏

电话:0774-708131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古龙镇高达村

(二)藤县国有小娘山林场

1.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设立森林资源监管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对全场林地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全场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经济和开发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2.负责场内森林资源调查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各类森林资源调查;负责全场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3.负责林业新技术的试验及推广工作,搞好种苗培育和植树造林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林场林区公路管理。

4.负 责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全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除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外,严禁将林地转为非林地使用。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

5.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林场林区林木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做好全场森林管护的计划和实施,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协助上级部门对林场范围林业案件的查处;负责做好林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管护站、护林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和业务培训。

6.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护林员培训森林防火技能;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检查、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火灾档案。建立健全林场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和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

7.承办藤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江日健

电话:0774-738428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同心镇大梳村

(三)林业工作站

林业工作站承担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具体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

3.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

4.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

5.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生态护林员;

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

9.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藤县林业局

藤县林业局

一、机构职能 藤县林业局是藤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由藤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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