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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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设十一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绩效考评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主任:卢品科

联系电话:0774-382893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2楼05室

(二)综合科。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工作。承担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联络对接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科长:梁  菁

联系电话:0774-383799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2楼10室

(三)法规与标准科。

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科长:郑钰榆

联系电话:0774-382421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1楼07室

(四)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科长:谢有亮

联系电话:0774-38616230774-38166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1楼03室

(五)大气环境科。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建立对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科长:岑琼燕

联系电话:0774-38163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1楼05室

(六)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 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生态环境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科长:朱  璐

联系电话:0774-38222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1楼06室

(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参与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负责人:陀家翠

联系电话:0774-381668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1楼10室

(八)辐射环境与监测应急科。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组织开展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工作。

科长:覃国益

联系电话:0774-386855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2楼09室

(九)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涉核与辐射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科长:谭琨琪

联系电话:0774-38476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1楼08室

(十)人事财务与科技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计划, 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

科长:陈  挚

联系电话:0774-382073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2楼01室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科长:梁丽冰

联系电话:0774-601325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长洲区菊湖路8号12楼08室

二、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照环保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提出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计划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并建立排污收费监理档案。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参与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对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承担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业务。

负责人:余小坚

联系电话:0774-3859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2-3楼

(二)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中心

针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开展环境科学基础研究;组织有关环保科技攻关,引进、开发、推广有关环保应用技术,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科学决策,控制污染恶化趋势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提供服务;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持、环保设施设备方案等环保技术提供咨询服务;承担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的相关研究课题;承担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重大开发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技术审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专业技术培训;负责辖区内环评机构及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环评专家库的管理及培训。

负责人:黄建翔

联系电话:0774-386025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4楼

(二)梧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固体中心)

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本中心增挂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没有内设机构。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职责任务是承担我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有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包括承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的日常工作。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参与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承担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及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

负责人:林传松

联系电话:0774-0774-38895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4楼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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