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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农业农村政策法规股、财务股等10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离退休人员人事、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黄菁华,联系方式:0773—8212218)
(二)农业农村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政策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和审核;负责有关农业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法规咨询。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全县农业执法监督,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听证和行政许可听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涉法案事件的应诉与处理。
(负责人:文艳奇,联系方式:0773-8118816)
(三)财务股。
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实施。负责局年度行政经费和本级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劳动工资、差旅报销等财务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负责人:邓冬霞,联系方式:0773-8211988)
(四)农业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总结推广农村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协调推进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美丽恭城”乡村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农业招商引资,牵头组织参与农产品展销会等农业相关工作。
(负责人:林海红,联系方式:0773-8213297)
(五)科教与信息股。
负责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人:黄丽,联系方式:0773-8211988)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
(负责人:唐彪,联系方式:0773-8220790)
(七)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负责人:胡刚,联系方式:0773-8212312)
(八)水产畜牧兽医综合管理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组织起草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订动物防疫和检疫的工作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管理。拟订渔业养殖和捕捞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朱小波,联系方式:0773-8211617)
(九)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李林,联系方式:0773-8217176)
(十)农办综合股。组织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负责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负责处理自治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农业系列职改工作。(负责人:刘涛,联系方式:0773-8212218)
一、主要职责 恭城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