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兴安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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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性日常事务;做好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起草、审批、印发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其他重要材料,组织安排重要活动,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收集和上传下达,做好行政后勤事务工作,做好重要会议的公务及后勤管理工作,抓好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的管理,信息发布、查阅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娟意;联系电话:6222126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人事、编制、基层党的建设、知道基层组织党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

负责人:郑俏;联系电话:6215075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

负责人:周林江,联系电话:6220739

(四)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普法宣传和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村民(社区)委员会、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拟订镇应急管理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指导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协助县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维护镇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协助社会治安、维护秩序和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乡镇本级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强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文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民政、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管理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负责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办理及后续工作及水库移民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和慈善社工等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婚姻、殡葬、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卫生健康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卫生健康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艳

(七)乡村振兴办:

主要负责全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负责人:刘丹,联系电话:6229069

(八)民政办:

负责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和慈善社工等工作;负责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

负责人:李艳,联系电话:6222728

(九)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乡镇企业、市场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河道采砂、滩涂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制定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小燕,联系电话:6229030

(十)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技、农机、扶贫开发等先进技术的运用推广服务工作;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系列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保障辖区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水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扶等工作;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营林生产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长制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推广普及水产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并围绕水产畜牧业生产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信息及技术服务;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从事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参与处置突发疫情;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对动物产品安全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检查,对执业兽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建军,联系电话:6221015

(十一)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代表镇政府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赋予核定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县直部门延伸服务的核定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职能运行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工作;负责加强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做好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受理、服务监管职能,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等政务服务创新方式、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协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办理及后续工作;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负责困难人员的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及物质发放等相关工作;宣传、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做好辖区内残疾人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负责婚前、婚后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生育、节育生育健康和孕前、孕后的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指标的初审、上报及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及协会等服务工作;办理党群相关业务;协调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展示党史、湘江战役革命史、党建工作成效;为党员干部培训和党性锻炼提供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蒋保林,联系电话:6221226

(十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项目报批、企业服务、科技服务、质量监督、招商服务、统计及各种普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报批和备案;负责企业项目投产前、建设中和投产后的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利用工作;负责统计、物价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副产品开发、新品种推广、农田保护区规划及动态变化工作,促进村级经济和农民增收等;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明亮,联系电话:6221369

(十三)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定期分析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社区)活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村(社区)和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辖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档案台账;定期组织消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搜集、整理、上报各类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蒋大平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做好送达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曾立新;联系电话:6218289

(十五)文化传媒信息中心: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把握新闻宣传基调,坚持正面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闻网络内外宣传,落实新闻报道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内外宣传和创优任务;负责新闻业务管理和对外通联工作,抓好新闻网络宣传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采访及其他工作,维护辖区内内舆论安全;负责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旅游景点的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辅导村(社区)文化室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的维护工作;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做好经济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兴安镇双灵社区三楼;

负责人:蒋新荣


办公地址:兴安县志玲路400号

负责人:  周勇

联系方式:电话:0773-6222126

电子邮箱:xazzfb6222126@guilin.gov.cn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兴安县兴安镇人民政府

兴安县兴安镇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网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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