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与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察矿产保护股、执法监察股、财务股、党建与廉政办公室等16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马德友,0773-481538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和重要活动、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查、计生、扶贫、物资采购、固定资产、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搜集、整理、管理和利用,指导、协调局二层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负责人:蒋汉升,0773-4820549)
负责承担全县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调研和起草全县有关自然资源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参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调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等督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蒋光国,0773-4816147)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市、县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工作;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与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负责人:蒋丽华,0773-4820507)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拟订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管理股(负责人:唐柏林,0773-8698599)
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负责人:唐钊,0773-4820530)
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全县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 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组织土地划拨、土地出让、旅游改革用地、低效用地和土地储备收储等审查工作。负责拟定和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跟踪审议事项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公开出让相关事宜。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人:空,0773-4822600)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
(八)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蒋林林,0773-4813728)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各类综合管线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交通可行性论证评审。负责组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技术审查。负责城市规划设计指导及城市测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外地来全州和新成立的城市测绘、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定初审和申报。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城乡规划和设计管理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
负责和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景观风貌规划的编制、审核以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点景观区域、公园、景区(点)、广场、各类绿地、公共空间、景观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非建筑区等公共空间的绿化、景观、文化小品、雕塑和公园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城市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城市景观照明等规划管理工作。
(九)城乡规划管理股(负责人:蒋建军,0773-4817761)
负责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采购、组织编制、评审报批以及相关成果评估验收、修编、调整工作。负责提出规划、测绘指令性年度任务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审核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县重大规划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并提出研究成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广场、桥涵、电力、电讯、给水、排水、燃气等构筑物及管线工程的核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交通规划管理。负责协调综合管线规划矛盾。
负责提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均未改变的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行政许可手续。负责审核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负责组织规划定点项目的工程基础放线验线工作。协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矛盾。
负责村镇规划统计年报工作。配合督促检查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建制镇、集镇、乡村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各乡(镇)城镇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论证报批。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负责人:蒋顺利,0773-4820502)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十一)耕地保护监督股(负责人:汤雪娟,0773-4816240)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二)矿业权管理股(负责人:杨英龙,0773-4827850)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产出让审查工作。
(十三)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负责人:唐建友,0773-4811627)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的属地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和落实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
(十四)执法监察股(负责人:唐蘅,0773-4831628)
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县、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五)财务股(负责人:蒋荣,0773-4820546)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及统计工作;负责二层事业单位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大额资金拨付审查工作。
(十六)党建与廉政办公室(负责人:唐玉春,0773-4810988)
负责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承担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主题学习教育及督查督办工作。
一、职责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