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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公安局包含18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挂局办公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禁毒大队、、巡逻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情报大队、预审大队、户政管理大队、应急处突大队、漓江景区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2个监管场所:阳朔县看守所、阳朔县行政拘留所。
10个派出所:阳朔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白沙派出所、高田派出所、兴坪派出所、福利派出所、杨堤派出所、普益派出所、金宝派出所、葡萄派出所。
阳朔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阳翊,电话:0773—882228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察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政工室
(负责人:张宗萍,电话:0773-8826360)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训练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文明创建、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群团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负责本系统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承拒本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三)指挥中心
(负责人:赵蓬,电话:8826410)
负责接处警、指挥调度、信息收集和研判以及视频巡警非现场执法等工作;2、负责智能交通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应用;3、受理群众报警、求助、问询、投诉,做好当班期间的指挥调度、警情处理、问询投诉、工作协调、文稿起草日常工作;4、除对本级主管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外,还要接受上级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指挥调度,紧急情况下直接执行上级指挥中心指令,然后报告本单位领导;5、受理群众报警、求助、问询、投诉,做好当班期间的指挥调度、警情处理、问询投诉、工作协调、文稿起草等日常工作;6、收集和整理各类警情、信息,按照规定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反馈。
(四)法制大队
(负责人:丘克克,电话:8826610)
负责全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核;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本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五)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人:周琪,电话:0773-8820778)
1.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2.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审批本市公民因私出国申请;3.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审批本市公民因私赴港澳台申请;4.直接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出入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延期、加注和变更;5.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办理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6.对本辖区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住宿、居留、旅行等实施管理;7.直接受理、审批华侨、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在内地遗失出入境证件、证件过期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出境申请,并制发出境证件、签注;8.受理境外人员来本市定居的申请;9.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10.负责遣送违法外国人;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常住境外人员住所及办公处所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人:苏连华,电话:0773-8822915)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七)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人:严翰巍,电话:0773-8821974)
1、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2、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3、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4、搞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派出所开展驻村联户、社区警务、等级评定、创建优秀责任区、创安等活动;
7、指导全县公安户籍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户政管理的案件,负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租赁房屋管理等;
8、负责全县门牌管理、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口变更迁移,负责户口档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
9、认真组织了解、调查、审核、审批各类户口,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询以及人口统计,负责全县征兵政审工作;
10、指导基层派出所业务,督促贯彻实施上级和领导下达的任务,收集信息,解决、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八)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人:蒋扬文,电话:无)
1.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2.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侦查工作。3.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4.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填报、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
(九)禁毒大队
(负责人:覃军,电话:无)
负责收集、分析境内外涉毒情报,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1,深入开展毒情调研工作,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加强对毒品犯罪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掌握吸毒人员底数,会同司法、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2,禁毒大队负责侦破《刑法》规定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12种毒品案件,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查禁持有、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一)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二)负责易制毒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和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三)负责收集、掌握全州禁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州禁毒工作政策、措施。(四)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禁毒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工作部署。(五)指导、协调全州公安禁毒工作。
(十)经济侦查犯罪大队
(负责人:苏斌,电话:8825937)
经侦大队主要负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部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部分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县局驻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一、负责辖区内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二、全面落实上级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统一部署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排;三、组织侦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四、开展调研工作,掌握辖区内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并提出对策;五、及时受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工作,抓好经侦队伍建设和基础业务工作;六、协助、协调好外地市公安机关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七、负责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维护好内部单位安全与稳定。
(十一)网络安全大队
(负责人:黄健,电话:无)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2)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警务情报大队(负责人:余和平,电话:无)
负责建立规范性的情报工作机制,开展重点人口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防范、综合性情报信息分析研判、辅助决策等工作。
(十三)生态环境保护大队
(负责人:周晓峰,电话:无)
1.根据新修订《森林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林、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2.办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查处;3.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4.强化情况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5.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十四)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人:刘勇,电话:无)
负责拟定并牵头全县电诈案件的防范宣传、预警劝阻、止付冻结等工作。负责建设专业情报研判工作,研判、分析全县电诈案件犯罪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出打击电诈犯罪对策,开展情报导侦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电诈犯罪工作,承担利用通讯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开设赌场及衍生犯罪等涉网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承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的犯罪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案件的侦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五)国保大队
(负责人:李昌德,电话:无)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对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负责对恐怖活动方面维护国家和安全社会稳定工作职责。
(十六)警务保障室
(负责人:张勇,电话:0773-8823017)
负责财务管理、警务装备管理、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的。1、财务管理:编制财务计划和报送财务报表,发放公安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审核、报销出差费用等,开源节流、紧缩开支,从财力上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2、警务装备管理:按规定配备服装、武器、警具、交通和通信工具等装备,根据警务工作需要,适时配备侦查破案需要的技术、化验、分析等仪器设备。3、基本建设:办公、教育、训练和技术用房及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维护、维修,根据警务发展需要,对教育训练、侦查用房、及“三所”等设施进行改造、扩建等。4、后勤服务:水、电、气管理,机关保卫、清洁、绿化管路等后勤服务工作。
(十七)警民公共关系中心
(负责人:黄维,电话:无)
负责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对外宣传工作。
(十八)应急处突大队
(负责人:吴康贤,电话:无)
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负责严重犯罪和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维护重大活动的秩序。
一、职责职能 阳朔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