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洞头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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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党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共节能、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人:吴玉玲

联系电话:0772-5898002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负责人:贾丽芝

联系电话:0772-5898829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乡村规划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和各类普查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李香连

联系电话:0772-5898001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计生和健康、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社会事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梁也直

联系电话:0772-5898030

五、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防火、防汛、防疫、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依法开展辖区内联合行政执法。

负责人:贾旭辉

联系电话:0772-5898085

事业单位

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管理站、专职消防救援队牌子)。维持副科级机构规格不变。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村寨防火以及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以及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开展消防日常巡查、器材维护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廖俊恒

联系电话0772-5898073

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等应用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治、良种繁殖、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机械、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饮水、水利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主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止返贫和监测等工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尚谦

联系电话:0772-58986200772-5898067

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以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青山

联系电话:0772-5898002

四、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民政、残联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永珍

联系电话:0772-5898590

五、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策宣传、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梦媛

联系电话:0772-5898032

六、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草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组织国土绿化任务;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戴振升

联系电话:0772-5898024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统计等工作;负责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等事务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旭红

联系电话:0772-5898098

八、财政所(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统筹分配财政性资金;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以及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负责惠农惠民产业资金及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负责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承担县直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杜新校

联系电话:0772-595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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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洞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镇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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