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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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工科
办公电话:0457-2137602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126117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和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做好资产购置、清查、盘点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农村社会事业科(地委农办秘书科)

办公电话:0457-2117959
机构职责: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0457-2126058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畜牧兽医及渔业渔政行政职能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农作物品种、种子(种苗)、种畜禽(遗传材料)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核审批。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乡村产业发展与计划科

办公电话:0457-2117958
机构职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建议。组织、指导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和区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科技教育科

办公电话:0457-2123707
机构职责: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统筹组织农产品营销促销。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人才相关工作。
 
 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及农情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123018
机构职责: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内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建设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机相关行政职能。
 
 扶贫监督指导科

办公电话:0457-2133563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本级财政资金)分配初步方案,负责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拟订全区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督查、检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贫困退出核查工作;贯彻落实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程序、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地直、中省直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拟订全区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统筹全区产业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实施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和电商扶贫;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金融扶贫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并组织实施。
 
 地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126018
机构职责:协调中心内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档案、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
 
 地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机化服务科

办公电话:0457-2137128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负责农机教育、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
 
 地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生产服务科

办公电话:0457-2126958
机构职责:为全区乡村道路以下农业机械安全服务工作及现代农机合作社机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地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机推广科

办公电话:0457-2128758
机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新技术、新机具等科技项目的引进、示范与推广等工作。
 
 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6101785
机构职责: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廉政、工会、群团、计划生育、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日常综合协调、督办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会务、联络接待等工作。
 
 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畜牧科

办公电话:0457-6101787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畜牧生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区畜牧新品种、养殖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攻关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改饲、奶业生产、畜禽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畜禽养殖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
 
 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科

办公电话:0457-6101780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兽药及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
 
 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动物检疫科

办公电话:0457-6101780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畜禽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兽医医政、畜禽屠宰、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畜禽屠宰加工和肉品检验新技术新方法推广等工作。 

 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渔业渔政科
办公电话:0457-2133008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渔业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水产新品种、养殖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珍稀濒危水生动物救护、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和疫病检疫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定范围内的渔业船舶检验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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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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