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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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2753393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待遇保障科

办公电话:0457-2758288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按权限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

办公电话:0457-2758688
机构职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地直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2710924
机构职责:服务中心文字综合和调研工作;参与全区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规程制定、组织实施和经办服务综合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财务报表工作;全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档案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资)金支付及预决算编制的相关工作,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医疗保障基(资)金拨付;参与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核科

办公电话:0457-2758688
机构职责:定点医药机构稽核、经办机构内部控制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审核科

办公电话:0457-2717568
机构职责:医疗费用审核。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招采科
办公电话:0457-2753566
机构职责: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及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集采结余留用考核打分、统计、计算的审核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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