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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5-83977380455-8393071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0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提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动用市内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承担市陆海丝绸之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6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农村经济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7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气象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已确定的农业发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研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政策;负责指导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及移民后扶持资金的管理、稽查、监督工作。
(五)工业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28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出并组织协调需全市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工业领域项目核准、备案及审核的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石油、天然气、炼油、燃料乙醇管理职责;会同有关方面指导哈大齐工业走廊肇东、安达园区建设及招商推介相关工作。
(六)经济贸易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61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现代物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粮食政策的拟定;提出粮油、化肥等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13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市本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城建(含保障性住房及房地产)、政法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26
承担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负责节能项目管理;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财政金融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06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和监管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规划、年度贷款使用规划的编制,并负责筛选、协调和监督检查;沟通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金融合作有关情况。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研究协调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按国家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拟订全市经济协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与省、市际间的横向经济协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活动洽谈活动;承担国家宏观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递工作;负责省、市际间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项目前期与新能源开发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06
负责组织专家了解掌握国内外各产业发展项目最新动态、分析相关产业项目发展趋势、择优引入能做大做强的专利技术和新技术等大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组织论证、筛选、谋划和培育起点高、辐射面大、牵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负责省级重大项目前期资金的争取,进行年度项目评优排队;负责市级前期项目库的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效益的原则,对项目库进行动态充实调整;负责重大项目的选址和推荐项目法人工作(特定项目除外),及市级谋划和市牵头引进的重大项目的法人招标工作,监督指导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的立项评估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负责拟订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及项目管理。
(十一)绥化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5-8397725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项目稽察的方针、政策,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利用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上报、审批工作。
(十二)社会发展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61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的监管。
(十三)高技术产业科
联系方式:0455-8397807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优化配置、争取高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四)交通能源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28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意见;提出交通运输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意见。负责权限内火电、热电、抽水蓄能发电和电网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与核准工作;协调解决铁路、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机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地区经济科
联系方式:0455-8397959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平衡地震、土地、测绘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负责审核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十六)振兴发展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6
组织拟定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5-8397728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动员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监督检查国家经济动员法规的实施和经济动员计划的执行情况;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动员工作法规和规划工作;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战时和突发事件经济动员工作;组织协调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协调地方经济部门与军队后勤、地方企业、市直企业有关经济动员的关系;负责编制全市经济动员预案,组织经济动员演练;负责经济动员项目开发、储备及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
(十八)规划和法规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6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市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九)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6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编制和实施相关建设规划;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大项目科
联系方式:0455-8397739
拟定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协调大项目实施,提出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大项目会办、督办和考核;负责项目信息库建设,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对外发布项目信息、实施项目公示;拟订有关促进大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定。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