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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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电话:7222519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财务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人才队伍、退休干部、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和重大专题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普法工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助开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工作。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目标并组织考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相关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污染防治股) 

电话:7333013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起草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状况公报并发布环境信息,承担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负责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市审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大气、地表水、噪声、光等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承担全市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监督管理,组织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海林市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及受理部门公示

环境污染举报电话12369(固定电话拨打)、7223743

受理部门:海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河西路156号馨怡家园综合办公楼十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7333011


办公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馨怡家园综合办公楼十楼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7222519

电子信箱:hlshjbhj@163.com

  人:王勇

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

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

主要职责 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是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和省、牡丹江市生态环境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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