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发表于:06-17 • 来源:哈尔滨市道里区农业农村局 • 关注:750 1.办公室(0451-8450306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事务、党务、纪检、保密、信访、史志、宣传、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承担哈尔滨市道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农村建设指导科(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0451-84523924)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工作和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牧渔业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项目的日常监督,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指导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以及督查项目建设后管护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林业和草原管理。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发展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各类项目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配合市征地主体部门及各镇制定补偿标准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配合征地主体的各镇做好回迁安置工作,做好征地拆迁前期手续办理、后期申请备案、办理灭籍通知单和补偿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3.畜牧兽医科(0451-84523924) 贯彻执行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畜牧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业统计工作。指导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加工前畜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畜禽屠宰等工作。负责做好畜牧兽医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4.农业综合科(0451-84523944) 负责种植业、农机、渔业等各行业管理职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生产,组织实施品牌战略,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组织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保护、指导和监督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组织农机安全监督指导。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负责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承担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作。 5.哈尔滨市道里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0451-84500030)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关配套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2)负责实施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预防工作,实施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执行《道里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相应职能;(3)负责本地区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控制、扑灭以及本地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4)负责本地区内的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定期检测工作;(5)负责对辖区动物实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监管工作;(6)负责对本地区的动物实施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及有关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发放和管理工作;(7)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进行监督;(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和兽药经营企业监管工作;(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业兽医及乡村兽医监管工作。(10)负责组织全区养殖业技术推广、养殖从业人员、乡村兽医、执业兽医以及动物卫生检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管;(11)负责对辖区畜牧信息报送,养殖企业备案及“种畜禽”监管;(12)负责对辖区饲料企业、奶业、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13)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制定、良种繁育体系、饲料安全体系、畜产品安全体系的建设等。 6.哈尔滨市道里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0451-84523573)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农林渔各业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负责全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信息服务。(3)负责为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提供支持和服务,并组织推广。(4)负责全区耕地质量及土壤肥力监测,建立耕地地力档案,指导科学施肥,编制肥料发展规划。(5)负责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和安全使用及防护知识的指导与培训。(6)为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工作措施及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7)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立健全购机补贴信息化系统、发放补贴款项。(8)负责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及基地建设、郊区植树造林、生态绿化、湿地建设等工作。(9)负责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做好技术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农民应用可再生能源、节约能源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1)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实施、示范和推广,渔业水域的防疫工作。 7.哈尔滨市道里区农村经营发展服务中心(0451-84505266)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2)参与组织推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3)负责配合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出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4)负责配合组织耕地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项工作;(5)负责组织农村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工作,大力推进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6)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7)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的统计和监测;(8)负责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统计分析及农村市场信息咨询;(9)负责为农民和基层组织提供农村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接待处理农民上访; 哈尔滨市道里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66927.html(转载请保留) 标签: 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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