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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直属、内设机构
巡(特)警支队职能
(负责人:张航,联系电话:0451-82108110,地址:道里区机场路副206号)
1、负责全市重点街道和复杂区域路面治安巡逻和防控、打击犯罪任务。
2、负责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警戒任务。
3、负责在巡逻、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和查处。
4、负责对全局巡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刑事侦查支队职能
(负责人:马凯,联系电话:0451-84641119,道里区东风街35号)
1、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和参与侦办全市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及跨区域系列案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直接缉捕重点在逃人员。
3、负责全市有组织犯罪的立案侦查,组织侦办全市有影响、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跨区域犯罪集团案件,指导全市刑侦部门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职能
(负责人:李玉,联系电话:0451-84299110,地址:南岗区南兴街317号)
1、负责对全市辖区内机动车进行管理。负责办理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负责办理行政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发放机动车合格证;负责机动车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对全市辖区内驾驶人进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验、发证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补证、换证、注销业务;负责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路政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停车场规划、审批和建筑项目停车场配建登记管理;负责危险品运输车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发放超长、超宽证和特许通行证,教练车线路和公交、长途车线路与站点审批;大型施工、大型活动及占、挖道、封闭道路审批和调整交通流量工作。
4、负责对全市路面交通进行管理。负责勘查、监测、监视交通流量,调动警力进行机动巡逻、交通指挥和交通疏导。
5、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处理,委托痕迹鉴定、车损评估、车辆安全性能鉴定、尸体检验和伤残鉴定等;对交通事故上访案件进行复查;负责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工作。
6、负责对全市交通违法犯罪进行打击。依法处理各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侦办交通肇事案件。
7、负责对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进行管理。
8、负责对全市交通标志、设施的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全市建成区内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
9、面向社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对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全市各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及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和阶段性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11、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先期处置。
政治部
(负责人:刁世旭,联系电话:0451-87660521,地址:道里区红星街9号)
1.负责指导全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审核审批立功创模,树立先进典型,制定政治工作规划,编发政工简报、信息;
2.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人员调配、公安民警的录用和辞退、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从优待警、警衔评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警干校的工作,承担前卫体协的工作任务;
4.组织、指导全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公室
(负责人:王典明,联系电话:0451-84689004,地址:道里区红星街9号)
1.审核、修改、制发以市局党组和市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
2.负责市局印信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筹备市局重要会议;
4.负责市局网上协同办公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5.负责市政府政务网市局主页和市局政务网的动态信息维护;
6.负责督办事宜及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工作的办理;
7.负责市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全局的保密工作,并对分县局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
8.负责市局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督察审计支队
(负责人:郑大洲,联系电话:12389,地址:道里区上游街76号)
1.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2.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3.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4.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5.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6.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7.执行“五条禁令”和各项局规的情况。
信访处
(负责人:王小心,联系电话:0451-87661592,地址:道里区端街26号)
1.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局反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失职等行为的控告申诉;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2.接听局长信访电话、刑事犯罪举报电话,并按规定办理;
3.对基层办结信访案件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建议、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落实。需要上报结果的,向上级机关呈报;
4.信访人对下级公安机关办理的信访案件不服,向市局提出复查请求的,进行复查;
5.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呈报人民建议,对市信访办交办的人民建议进行办理。
法制支队
(负责人:齐云涛,联系电话:0451-87153869,地址:道里区红星街9号)
1.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2.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全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3.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专项执法检查、专案调查;
4.负责检查和纠正执法过错案件和执法过错行为,认定执法过错责任人责任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5.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听证案件,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开展此类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认定和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执法民警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
8.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公安法制调研和公安民警法律培训工作。
户政管理支队
(负责人:孙立夫,联系电话:0451-87661374,南岗区南兴街317号)
1.组织开展全市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管理、发放和查验工作;
2.负责全市户籍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的指导;
3.负责对全市户口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基层执行户口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部分落户和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审批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人:赵霞,联系电话:0451-87668768,道里区工程街副2号)
1.依法受理、审核、调查、审批市区及九县(市)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的申请,复核校对出国(境)制证信息,上传省厅制证;
2.依法审核、调查、审批市区及九县(市)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申请办理的各类签证证件及居留许可申请材料;
3.负责市区及九县(市)中国公民出国护照延期、港澳台通行证签注制作,负责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居留许可及签证签注制作;
4.负责对居住在哈市及所属九县(市)日本孤儿进行管理,对申请确认日本孤儿身份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批确认,协助日方做好组织寻亲、观光等项工作;
5.依法查处中国公民和境外人员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的各类案件。
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人:李震,联系电话:0451-87661708,地址:南岗区南兴街317号)
1.负责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2.负责全市遗失物品挂失、送交、查找、返还工作;
3.对全市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4.负责办理购买、运输、使用、储存民爆器材和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打击非法运输、储存、贩卖劣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限放规定》,组织销毁劣质烟花爆竹;负责接收、储存(保管)公众上交的危险物品并组织销毁工作;
5.负责全市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核、制证工作,负责公章刻制业、保安培训机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6.指导管理全市的保安服务业;
7.办理《犬类准养证》及年检,负责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经侦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人:王显军,联系电话:0451-87011190,地址:南岗区联部街9号)
1.负责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负责侦办涉外经济犯罪案件;
3.负责侦办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和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禁毒支队(负责人:马跃辉,联系电话:88365908,地址:松北区蒲川路1333号)
1.承担哈尔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2.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3.审核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履行报批程序;受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核发运输许可证。
二、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
1.道里分局(负责人:刘宇鹏,电话:0451-84325110,地址:道里区埃德蒙顿路23号)
2.道外分局(负责人:孙云峰,电话:0451-87663635,地址:道外区东直路331号)
3.南岗分局(负责人:肖景涛,电话:0451-87664297,地址: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4.香坊分局(负责人:王晓刚,电话:0451-87664873,地址:香坊区哈平路90号)
5.平房分局(负责人:苗建茁,电话:0451-86500110,地址:平房区保国大街22号)
6.松北分局(负责人:韩旭东,电话:0451-51190110,地址:松北区龙唐街333号)
7.呼兰分局(负责人:李彤,电话:0451-57300110,地址:呼兰区建设路45号)
8.公共交通分局(负责人:张浩洋,电话:0451-86303110,地址:道里区群力家园F5独栋)
9.站前治安分局(负责人:刘玉龙,电话:0451-86653884,地址:南岗区王岗大街689号)
派出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安工作;
2.按管辖权限查处各类行政和刑事案件;
3.依法指导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本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
5.处置各种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6.负责本区的治安巡察和防范控制工作;
7.负责本区的公安法制宣传、行政诉讼、案件审核、执法检查工作。
哈尔滨市公安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共有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机关及市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本战线业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