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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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关财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3884

政策研究室
对贯彻省委、省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组织开展我省财政工作改革重大问题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76283
综合处
分析和预测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联系电话:0451-53632760
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财税方面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承担省级部门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57578
税政处
组织拟订税收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权限内其他税收政策调整意见,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承担国家部署的关税有关工作。承担省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协调税务机关税收收入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承担省级执法机关罚没物品管理。 

联系电话:0451-53641549

预算处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议。编制省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省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省对市县的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36548
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担省对市县财政资金调度和拨付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工作。承担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2999
政法国防处
承担省级政法部门和全省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国防领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002216

经济建设处
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08949
党群行政处
承担党群、行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含外事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451-53637535
科教和文化处
承担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537537

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3743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联系电话:0451-53002256
农业农村处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联系电话:0451-53643290
经贸处
承担商贸和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联系电话:0451-53642138
产业发展
承担国有资产管理(非金融、非文化类)、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指导非金融、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非金融、非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32751
政府债务管理处
拟订全省政府性债务(内债)管理制度、政策。牵头编制全省和省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参与全省政府债券发行。对省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承担黑龙江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联系电话:0451-53602844
资产监督管理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全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09615
金融处
拟订并组织落实相关财政金融政策。承担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国有金融资本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政策制度。负责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财政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负责派驻监事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6581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省级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从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734579
会计管理局
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拟订会计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度。承担全省会计人才工作。承担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承担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和变更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72082
监督评价局
承担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36327
人事教育处
承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管理系统教育培训经费。 

联系电话:0451-53602875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负责出资企业等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00279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41889
黑龙江省财政信息中心
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规范及推进部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省财政系统业务专网、系统的建设、管理、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安全保密及提供信息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28465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
承担各类地方政府性债务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防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支出责任监测平台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02844
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
受省财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审查等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的评审和核查工作;承担省级部门预算项目评估评审、项目具体支出标准建设、项目事后绩效再评价等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的制定及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64683
黑龙江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承担省本级及省级统筹、统管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财务管理和调度、拨付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报表统计分析工作;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承担全省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以及省本级财政票据的核销、销毁工作;承担全省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3664041
黑龙江省预算编审中心
受省财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省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建设、管理等工作;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开展编制、汇总省本级部门预算及监督预算执行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受理省本级部门预算调整事宜。 

联系电话:0451-53644729
黑龙江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审核下达省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提供技术服务;办理省级财政国库直接支付业务;承担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国库内部稽核工作;承担省级财政国库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提供财政收支信息服务工作。承担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建设、管理及组织信息采集、整理、交换和应用等工作;为政府部门开展税费征管、收入预测、收入政策执行分析及监督考核等工作提供信息数据服务。 

联系电话:0451-53642999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网上办事大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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