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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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对我局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调整如下: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人:
主任:盛利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
1.负责文件管理工作;
2.负责会务管理工作;
3.负责局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楼及食堂管理工作;
5.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6.负责保密工作;
7.负责印章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工作;
9. 负责扶贫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11.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二、党务宣教办公室
负责人:
主任:张磊  联系电话:0433-6431322
工作职责:
1.负责党务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
2.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德育工作;
3.负责“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
5.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政法委)、反邪教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6.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
7.统筹安排乡村振兴工作;
8.绩效考核统筹协调工作;
9.负责文明城和卫生城创建工作;
10.环境信息公开;
11.负责依法治市工作;
12.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三、财务人事科
负责人:
科长:顾群  联系电话:0433-6219886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站、队的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站、队账务、人事、工资的相关工作;
5.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四、督察办公室
负责人:
主任:宋健辉   联系电话:0433-6629099
工作职责:
1.负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调度、协调市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攻坚战);
2.负责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调度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
3.负责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
主任:孙灵慧  联系电话:0433-6252003
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含辐射、危废、入河排污口、机动车环保确认)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2.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相关工作;
3.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储备、申请及管理工作;
4.负责政务服务等相关工作;
5.负责指导大队开展审批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工作;
6.协调编制和组织实施“三线一单”工作;
7.负责部门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8.负责深化改革工作;
9.负责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10.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2. 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13.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六、水环境管理科
负责人:
科长:郗红毓  联系电话:0433-6225015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3.负责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及区划工作;
4.负责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工作;
6.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7.负责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8.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州对县绩效考核及迎检材料)工作;
10.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大队开展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工作;
12.负责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筹划申报工作;
13.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14.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七、大气环境管理科
负责人:
科长:王斌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
1.负责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进碳排放交易工作;
4.负责指导大队开展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现场检查工作;
5.负责大气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筹划申报工作;
6.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及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的监管;
7.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八、土壤生态管理科
负责人:
科长:刘培君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农用地及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监督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违规点位整改工作,负责协助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和立标划界工作);
3.负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大队开展土壤、生态、自然保护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现场检查工作;
6.负责自然生态、农村环境整治、土壤等项目谋划,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7.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8.结合科室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9.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九、法制科
负责人:
科长:冯娟  联系电话:0433-6252414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大队开展现场检查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审核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指导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负责指导大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负责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企业约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2.负责环境信访接待和信访维稳;
3.负责平安敦化建设工作;
4.负责行政处罚票据、银行对账工作;
5.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十、综合科
负责人:
科长:赵捷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2.承担监察大队文电、机要、档案和政务信息等各项行政事务,做好各执法大队的综合协调和业务督办工作,收集、整理、储存环境执法数据信息资料,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执法部门呈报环境执法工作进展和动态数据,负责监察执法相关的法制、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
3.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十一、监察执法一大队
负责人:
大队长:吕春辉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的执行工作;
2.负责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按照水、气、土等科室制定的监督管理计划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污染源“双随机”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开展环境执法的后督察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
3.负责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及处罚工作;
4.负责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监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和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辖区:渤海街(包括开发区医药园区)、大桥乡、大石头镇(大石头林业局)、沙河沿镇、官地镇、雁鸣湖镇、雁鸣湖国家及自然保护区。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十二、监察执法二大队
负责人:
大队长:徐晓勇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同上。
辖区:民主街、胜利街、黄泥河镇(包括黄泥河林业局)、秋梨沟镇、黑石乡、额穆镇、青沟子乡、黄泥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十三、监察执法三大队
负责人:
大队长:曲林江  联系电话:0433-6221177
工作职责:同上。
辖区:丹江街(包括敦化林业局及开发区江南园区)、翰章乡、红石乡、江源镇、贤儒镇、大蒲柴河镇、小石河水库水源地、香水水库水源地。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十四、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
站长:隋志立  联系电话:0433-6247706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质量报告书工作;
2.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空气、水、声等)监测工作;
3.负责各类环境质量专项监测工作;
4.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5.负责环境执法、应急监测和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工作;
6.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监督与考核工作;
7.负责完成局党总支局班子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

一、基本情况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位于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号,2019年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监察编制29名,监测编制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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