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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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人事、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和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联系电话:0435-5887603   

(二)双拥科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国防教育、军政、军民团结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广经验,选树典型;负责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选和评比。

2.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决定和要求。

3.组织开展全县双拥活动,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制定各个时期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4.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双拥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军烈属和伤残、复员军人的待遇保障及有关优惠政策。

5.负责加强军地联系,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通报军地双拥信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负责受理军人、军属信访事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军民关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

联系电话:0435-5887606    

(三)优抚安置科

1.安置业务。执行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负责县直及中省市直驻县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等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计划移交的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院校残疾学员的接收工作;负责符合条件的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安排。

2.优抚业务。负责起草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评定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上级部门赋予的境外我县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

联系电话:0435-5887605

(四)服务中心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0435-5887607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丁宝杰

通讯地址:通化县快达茂镇利民街55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8876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通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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