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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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负责人:崔立志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5109881

机构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政策研究、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和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办公电话:0431-85109881

(二)服务保障科。贯彻执行优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遗属等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各项工作。负责全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相关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落实省市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制度,负责受理、政策解释、协调等退役军人信访事件。

办公电话:0431-85108118

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事务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和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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