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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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字综合、信息统计、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指导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有关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研究机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管理全省中医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联系电话:0431-80782658

法规与监督处
参与起草中医药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调查研究;组织拟订有关的中医药标准;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根据国家有关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中医药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0431-80782660

医政处
拟订全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执行国家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拟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参与组织协调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联系电话:0431-80782678
科教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科技能力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有关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及中医药民间验方的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工作,组织保护全省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医诊疗生产加工技术;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承办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和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有关工作;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联系中医药相关社会团体。
联系电话:0431-80782667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外可启用人事处印章。
联系电话:0431-8078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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