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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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催办、接待、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工作报告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配合区政府做好我区的扫黑、创城等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215005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二)种植业股 

研究提出种植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的收集与通报;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制定全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布局和方案,引导农业产业机构的合理调整,优化品种品质结构,组织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和高效示范园区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化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产业化政策;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申报;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检测、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和申报,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库的建设;负责果业发展规划,指导我区果农发展特色果业;负责落实全区蔬菜基地及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实施全区蔬菜技术引进推广培训及课题承包工作;负责全区菜篮子工程具体事宜;负责我区农民的科学普及教育工作;负责科学种田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215008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三)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股 

负责指导农村经济管理和全区农民负担管理、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和财务审计,指导实施全区农村生产责任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全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有关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全区村级组织会计工作;负责农民宅基地核准等工作;负责农业保险工作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工作;负责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常工作、负责管理仲裁员、调解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其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558605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四)农村改革发展股 

负责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和节能工作,组织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实验、示范;指导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农业环境检测、保护与质量的调查、评估;负责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治、预报工作;负责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土壤类别划分及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工作;负责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215013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五)农业安全股 

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达标和技术规范,健全农业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普通农药销售许可证核准及发放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215007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六)党组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组的日常工作;上级对我局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215900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七)畜牧业管理股 

  负责我区畜牧业发展工作,具体负责养殖、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养殖业发展的计划制定及实施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210102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八)动物防疫股 

    主要负责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具体负责疫情上报及简单的疫情处理工作,负责我区的动物疫情的监测、发布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5550958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九)农机管理股 

主要负责我区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及发展规划;负责我区保护性耕作工作;负责农用机械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126611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十)乡村振兴保障服务中心 

(1)负责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工作。 

(2)负责全区种植业、果业、畜牧业、农机产业发展相关服务工作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信息统计、电子商务的示范、推广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建设的服务工作。 

(4)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质量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 

(5)负责全区畜禽、水产、蜜蜂等养殖技术服务及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促进养殖业发展。负责全区规模饲养场(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服务工作。 

(6)负责推广先进农业机械。负责全区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农机质量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和农机项目推广工作。 

(7)承担农村能源建设及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耕地监管;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野生植物保护与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生态农业、面源污染及种植业废弃资源化利用工作。 

(8)负责全区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9)负责辖区内种子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的品质安全等检验、检测及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机产品质量等检查;负责贯彻执行《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对全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农作物繁殖材料产地检疫与农作物及产品调运检疫。 

(10)负责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总结借鉴经验做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2)分析研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式,为全区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发展规划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 

(13)督促全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抓好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推广做法。统筹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4)督促指导全区各乡镇和各行业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相关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评。 

(15)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加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普通农户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 

(16)负责促进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多渠道转移就业。 

(17)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帮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乡村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 

(18)负责扶贫资产统计和资产使用监督,保证扶贫资产安全。 

(19)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电话:0429-2558685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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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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