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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等工作,负责局综合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意诉求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和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务、工会工作,协调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局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冯馥博 办公电话:024-89821991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信访和法制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核,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法律、法规资料的收集、编辑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万广 办公电话:024-89835869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以核发“一书三证”为核心的城乡规划管理类,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指导、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负责不动产测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万平 办公电话:024-24308566
(四)空间规划科。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承担主体功能区、区域发展等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负责区域性重大项目规划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控详规划、城市设计及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编制、修订和调整村庄规划。负责建立专项规划体系,指导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紫线管理及规划指导工作。
负责人:李爽 办公电话:024-89828678
(五)资源调查利用科。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承担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首次登记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首次划拨、出让、租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负责人:石巍 办公电话:024-29827003
(六)空间用途管制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执行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组织更新征地区片价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人:赵群 办公电话:024-89822309
(七)耕地保护监督科。组织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政策,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相关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负责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实施基本农田划定和基本农田补划验收工作,实施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指导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验收等工作。
负责人:李程 办公电话:024-89821694
(八)矿产生态修复科。组织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指导矿业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明先 办公电话:024-29823001
(九)林业管理科。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调研工作、森林保险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政策、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林地经济项目建设和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监督、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承担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拟订林业、草原资源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重点国有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承担林木种子、种苗和草种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报批。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林业、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俊涛 办公电话:024-89822783
对外服务窗口:
负责人:吴万平
对外窗口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对外窗口电话:024-89820086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