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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调查研究、文字综合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主任:袁宝军,办公电话:024-22516858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法制工作,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李燕姬,办公电话:22516998
(三)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负责行政审批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政府服务中心434室
处长:唐家武,办公电话:83963720
(四)精细化管理综合协调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拟订城市精细化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重点交通枢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提升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工作,牵头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于滨,办公电话:22534026
(五)数字城管处。拟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网络、应用系统、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管理制度。统筹信息化建设,管理网络安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监督、协调、指导城市管理的数字化运行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马彬,办公电话:22516977
(六)市政设施管理处。起草市政设施(供水、排水设施除外)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市政设施(供水、排水设施除外)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权限内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市政设施(供水、排水设施除外)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师俊飞,办公电话:22516905
(七)市容秩序管理处。起草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工作,负责街设公共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权限内市容环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侵占道路)方面执法业务的指导。负责市容环境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李彦,办公电话:23876360
(八)城市照明广告管理处。起草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杜国军,办公电话:22535226
(九)环境卫生管理处。起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权限内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除雪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管理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4号
处长:王勇,办公电话:86849426
(十)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规范、标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4号
处长:夏忠华,办公电话:23780592
(十一)风景园林绿化处。起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园、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化设施维护和改造年度计划,承担城市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会同规划部门承担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审核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绿地比例和设计方案,审核公共绿化项目绿地比例和设计方案,组织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交接工作。指导和考核全市城市公园、城市绿化、群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绿化年度计划工执行情况,承担绿化设施维护费的结算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城区绿化工作,负责执法权限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负责相关业务考核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负责绿地占用、树本砍伐、移植及非正常修剪作业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李鹏,办公电话:22523369
(十二)专业执法指导处。起草公用事业领域、建设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执法权限内房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部分)、公用事业管理(自来水、燃气)、煤炭市场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吴刚,办公电话:22516929
(十三)安全信访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各类投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工作,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刘立岩,办公电话:22516861
(十四)财务计划处。负责财务预(决)算、收支计划的编报、监督和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汇总编制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中长期及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设施维护等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平衡及监督执行,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罚没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收入、罚没(暂扣)物品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张海东,办公电话:22516853
(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的对外宣传、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处长:高志鹏,办公电话:22523436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组织拟订城市市政设施(供水、排水设施除外)、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