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学生申诉作出的处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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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申诉作出的处理 

高校学生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诉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诉求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仅包括学校处理决定和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资料来源:申请人)

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3 楼16 号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50d63eaa-5f2c-4985-8cfb-59b508fc8d9d

3 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调查在20 个工作日完成,不包含在承诺时限内)

4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材料不规范或缺失造成往返

奔波,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24-83988612。投诉电话:02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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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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