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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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寿才涛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111313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调查研究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分析工作。

政策法规科
机构负责人 楼颖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011611
工作职责: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参与重要业务讨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与普法工作,指导监督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重要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以及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配合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保险科)
机构负责人 吕伟玲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东路5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0575-80727067
工作职责:承担全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主要为负责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失业待遇核定、企业招用未成年工登记、职工工伤认定。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绍兴制定的社会保险政策。拟订养老、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
机构负责人 张意钕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370596
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合同的备案,并对职业年金管理、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党建室(基层平台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蒋正道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61082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内部审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工作。
仲裁监察科
机构负责人 何张江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21025
工作职责: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政策。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派出庭工作。综合协调处理人力社保信访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流转事项。指导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检查。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标准、执法规范和制度,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才就业科
机构负责人 郑宝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11808
工作职责:承担拟订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和管理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推动人才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全市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组织协调国内外人才交流有关活动。会同推进留学回国人员来诸工作、创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属单位高层次人才相关工作。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相关就业政策。牵头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来诸就业(不含专家)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调剂金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

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张洁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8795069
工作职责: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及相关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竞聘上岗、教育培训、申诉控告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奖励工作,指导全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查处事业单位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工资审核管理。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市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省“151”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回国来诸定居专家、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组建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
专业技术与职业资格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钟明
机构地址 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028691
工作职责:牵头推进全市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推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博士后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工作。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诸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机构负责人 市人社局
机构地址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诸暨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少华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110391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机构负责人 赵怡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62003
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负责人 周晓彬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62009

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章颖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0575-87113762
诸暨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沈维斌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014362
诸暨市人事考试中心
机构负责人 翁勖玮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62016
诸暨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朱光美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117528

诸暨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何栖叶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0575-87210608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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