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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林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主任:陈卫中
电话:025-86275582
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长:谢友超
电话:025-86275580
森林资源管理处
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全省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森林防火、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处长:戴宁江
电话:025-86275526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拟订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按规定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与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处长:戴怀宝
电话:025-86275306
行政审批与科技产业处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省级林木良种基地认定,湿地公园认定,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审批,特许猎捕证审批,进入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及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调整的许可,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林木采伐许可,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许可,植物检疫审批,从省外调入规定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审批),并限时办结;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省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和监测、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全省林业生物种质资源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全省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发展。
处长:杨艳
电话:02586275517
森林防火处(安全生产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检查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地方防保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相关工作。
处长:陈志银
电话:025-86275551
规划与资金管理处
拟订全省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林业财政投资、林业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指导实施相关生态补偿制度;负责林业系统统计信息、审计、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处长:仲磊
电话:025-86275533
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组织指导相关履约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具体工作。
处长:陆中二
电话:025-86275286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朱梅
电话:02586275301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省林业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第三条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