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瑞安市统计局  • 关注:439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戈佳佳
联系方式:0577-658272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管理全市统计事业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指导统计队伍建设。组织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实施统计信用制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综合统计科
机构负责人:薛敏
联系方式:0577-6581033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分析研究报告。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工作。承担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承担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整理、提供全市经济数据、社会综合统计资料、统计信息。协调、整理各专业年度统计数据,编撰统计年鉴。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指导统计调查工作。

产业统计科
机构负责人:谢丙荣
联系方式:0577-6581186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工业、能源、科技、服务业、贸易业、文化及相关产业、人口、劳动工资、人才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计调查、监测、分析。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承担指导、审核企业网络上报。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做好对功能区、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台账登记、档案管理、报表上报等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专业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指导普查工作。
投资统计科
机构负责人:胡晓芳
联系方式:0577-6581036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组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统计报表,对全市建设项目入库和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本专业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和评估,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统计调查中心
机构负责人:金建娜
联系方式:0577-6582029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承担5‰人口抽样、平安浙江群众安全感、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等经常性抽样调查和上级部门组织的临时性调查和民情民意调查等工作。

服务业统计中心
机构负责人:施佳妮
联系方式:0577-6582052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承担服务业、贸易业、文化及相关产业等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工作。
普查中心
机构负责人:黄河
联系方式:0577-658129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协助做好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及城乡划分工作;完成瑞安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计执法稽查队
机构负责人:黄跃
联系方式:0577-6581226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机构职能:瑞安市统计执法稽查队以瑞安市统计局的名义开展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全市统计行政执法稽查具体事宜,对统计稽查对象报送、提供、公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及其组织管理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鉴证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稽查对象改进统计工作;负责承办全市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接受单位、个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有关事项作出答复;完成瑞安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瑞安市统计局

瑞安市统计局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6413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