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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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公开电话:0577-65827789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绩效管理考评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政策法规科
机构负责人:李雅
公开电话:0577-65826230
机构职能:负责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调研工作,收集各类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
人事教育科
机构负责人:郑超颖
公开电话:0577-65827787
机构职能: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信息化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施丽萍
公开电话:0577-65827573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标准制定和软硬件采购等工作。负责财政相关数据的整理、加工和应用工作。负责财政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预算局(税政科)
机构负责人:洪炜
公开电话:0577-65827656
机构职能: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编制管理。牵头负责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负责与省、温州市的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负责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负责税源调查等工作。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做好部分产品退税审批工作。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投资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季博星
公开电话:0577-65827862
机构职能:拟订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负责市级限额内政府债券申报、债券转贷资金拨付及还本付息计划落实、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市本级财政出资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方案编制、债务性资金来源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债务风险评估和所监管国有企业政府性债务管理。编制所监管国有企业投融资方案,规范所监管国有企业投融资、对外担保等行为,审核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发债方案。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定、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组织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
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评估和财务可行性论证。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参与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参与政府中长期投资计划研究。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参与制定功能区建设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体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瑞安江南新区管委会、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中心、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市名城建设中心)、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心、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等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预算执行局
机构负责人:娄茂盛
公开电话:0577-65657272
机构职能:牵头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建立收支预测、预警和预判机制,运用财税收支数据对本市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组织汇编全市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市级财政资金调度。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监督指导预算单位公款存放。负责政府决算信息公开。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综合科
机构负责人:陈亮
公开电话:0577-65827575
机构职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指导各地各单位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相关住房资金监管。负责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和行政监管。

行政政法与文教科
机构负责人:陈伟栋
公开电话:0577-65827663
机构职能: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市委有关单位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军警等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瑞安分中心、瑞安城市学院等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开支标准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农业科
机构负责人:郑开翔
公开电话:0577-65827596
机构职能: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供销联社等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市财政安排的市气象局补助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专项扶贫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支持等方面政策。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
基层财政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金肖珍
公开电话:0577-65827862
机构职能:拟订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办理乡镇(街道)财政体制资金结算。开展乡镇(街道)财政人员业务培训、抽查检查和业务考核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和政府会计核算制度。配合做好乡镇(街道)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配合做好乡镇(街道)财政组织建设。

企业金融科
机构负责人:张彬彬
公开电话:0577-65821735
机构职能: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二轻联社、市科协等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金融业发展、商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以及储备粮补贴等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负责市属国有企业亏损计划补贴工作。参与制定财政支持产业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职责。负责政策性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社会保障科
机构负责人:陈光伟
公开电话:0577-65825070
机构职能:承担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预算执行和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
经济建设科
机构负责人:黄艳雁
公开电话:0577-65826812 0577-65827565
机构职能: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市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和市直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监管。负责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资金管理。
财政监督局(绩效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郑颖欢
公开电话:0577-65827706;0577-65827695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的举报案件和移送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市级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预算单位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会计科
机构负责人:金邦武
公开电话:0577—65827883;0577-65827769
机构职能:管理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拟订本市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管理会计应用。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协助上级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会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对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市会计学会工作。

政府采购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蔡超凡
公开电话:0577-65827570
机构职能: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参与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国有资产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薛承浪
公开电话:0577-65822617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除房地产)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市级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损害、侵犯国有资产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进行查处。监督和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负责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和不良资产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报告。拟订国有企业采购政策及有关限额标准,对所监管企业货物或服务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国企改革发展科
机构负责人:薛承浪
公开电话:0577-65822617
机构职能:参与审核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和协调解决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国企统计考核科
机构负责人:岑芳芳
公开电话:0577-65826812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年报汇编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和清产核资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审核并监督发放。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机关党委、国企党建科
机构负责人:刘全益
联系方式:0577-58817915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事用工、员工招录和中层干部提拔等方案的审核。按权限做好所监管企业领导人的考察、任免、交流,并监督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老干部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瑞安市国有企业党建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林海涛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831829; 0577-65826093
瑞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陈侠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827584
瑞安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岑芳芳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827573

瑞安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朱振滋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827862
瑞安市国库支付中心(瑞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阮杰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657272
瑞安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融资评审中心
机构负责人:阮晓国
机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830662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瑞安市委关于财政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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