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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 0574-88866551
大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挂牌岳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丁向俊(司徒珊)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587211(88587213)
江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挂牌萧王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孙义均(孙道平)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565001(88565006)
莼湖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挂牌裘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余岳君(王志刚)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745318(88745301)
尚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挂牌大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王魁(吴群慧)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793315(88635056)
西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周岳定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662210
松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孙常郁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793315
方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负责人 何志明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870733
滨海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
机构负责人 蒋仲侠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协助镇(街道)儆好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参与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辖区内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两书三证”审批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排查汇报工作,并配合做好稳控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电话 0574-88512793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