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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后勤接待等工作。牵头年度目标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区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黄兵平,电话:0574-89583511)
(二)组织宣传科。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及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牵头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政工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统战、侨务和对台等工作;牵头全区城管义工工作;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尹雅希,电话:0574-89583642)
(三)计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的测算、计划安排、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项维修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规费、行政处罚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下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结算工作;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许晓凌,电话:0574-89583525)
(四)执法督导科。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工作;负责处置执法活动中的突发事件;负责跨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并牵头协调执法联动和执法力量的统筹调配;负责协调执法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配置、更新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金吉林,电话:0574-89583543)
(五)法制案审科。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负责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和案审委员会的组织召开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听证会组织召开工作;负责局系统普法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受委托起草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权责界定牵头指导工作;负责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执法办案规范建设工作;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王凌,电话:0574-89583557)
(六)公共秩序科。负责拟订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工商行政、公安交通及其他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负责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与联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和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督查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立,电话:0574-89583552)
(七)建设秩序科。负责拟订城乡规划、建筑业、人防(民防)及其他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负责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与联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和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督查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邱科平,电话:0574-89583548)
(八)生态秩序科。负责拟订环境保护、城市绿化、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城镇燃气、供热及其他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负责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与联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和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督查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陈谦,电话:0574-89583601)
(九)城市管理科。牵头组织拟订、编报城区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养护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城区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和管理养护市场,组织协调并监督管理养护招投标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改造等工作;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依法开展本行业的经营许可及特许经营管理;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陈凯,电话:0574-89583561)
(十)公共服务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认定、审核、审批、批后监管;负责组织拟订编报燃气热力行业等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燃气热力行业的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燃气热力的市场培育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燃气热力行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技术引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转化工作;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企业等工作;完成局部署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季海明,电话:0574-89583591)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燃气热力,下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