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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公开电话 0574-56118560
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程格
机构职能: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牵头做好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承担区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负责全区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协调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开展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制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公开电话 0574-56118561
医保局基金监管和信息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李智渊
机构职能: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公开电话 0574-56118562
医保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王祯
机构职能:配合局机关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全区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参与落实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配合局机关承担区级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院外检查(治疗)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医保本更换等日常经办服务事项。配合局机关承担异地就医、特治特药、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转外就医、出国(境)带药、家庭病床、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备案服务事项。配合局机关承担参保人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待遇核准计发等经办服务事项。建立与定点机构集体谈判协商机制。依法签订并履行定点机构协议和医保医师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对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开展稽查审核,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根据上级有关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内部控制制度,承担经办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配合局机关承担区级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日常审核。配合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配合局机关做好区级医疗保障各类基(资)金的使用管理。完成海曙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开电话 0574-55883181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市级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