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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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负责人 主要职责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室 陈双兰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综合调研、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130251
组织人事科 李轶慧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22137
政策法规科 王双钢

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听证论证等相关工作。承担权力清单相关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22938
财务科 董锋频

承担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12803
行政许可科(用途管制科) 白皓

承担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集中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审批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有关科室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的调查工作。负责出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开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平台、重大项目的落地保障和监督工作。

富阳区富阳区江连街27号 0571-63155689
测绘信息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徐益冰

拟订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测绘工作。承担全区测绘行业管理及测绘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测量标志保护、地图管理、测绘资质管理等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科学技术、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和指导全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承担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以及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协助相关违法建设行为的认定。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26058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祝波恩

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以及资料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核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全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26058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罗延勇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拟订土地储备配套政策。承担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集体土地使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自然资源公开出让方案并组织报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和城市地价监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11331
耕地保护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李涌

承担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拟订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牵头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18641
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 彭生辉

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各项指标的统筹落实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规划统筹管理和推动实施“多规合一”工作。参与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承担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各类规划和要素的保障和统筹工作。研究全区乡(镇)村规划的重大问题,提出村庄和乡(镇)域规划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指导和推进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71903
规划编制管理科 吴慧芳

承担全区各类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设施专项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轨道线网、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全区重大专项规划。承担重大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设计方案审查等工作。编制全区详细规划,并实施管理。承担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编制和管理。承担城市景观风貌、城市雕塑和公共艺术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组织各阶段规划成果的公示、审查、报批及其他管理工作。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27760
地质矿产管理科 祝书龙

承担全区矿业权和地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调处矿业权权属争议纠纷。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和古生物化石及地质遗迹。承担矿业权人信用监管工作。负责废弃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验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负责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参与矿山安全的监督检查。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41420
直属单位名称 负责人 主要职责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 董利军

第一条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全区拥江发展行动的计划编制、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绩效考评、宣传推介等工作;承担区拥江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区绿道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推进等工作;承担区绿道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杭州市钱塘江(富春江)两岸及三江汇流区块规划统筹项目论证具体工作。

(四)开展富阳区拥江发展重大战略、重点区块、重要工作的相关研究。

(五)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条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参与重要决策,强化监督保障,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管理。杭州市富阳区拥江发展中心负责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133152 8:00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 徐益冰

第一条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富阳区地理信息中心更名为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挂杭州市富阳区测绘和地理信息中心牌子。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业务系统建设,负责信息化系统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
(二)承担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平台、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和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归集、清洗、治理。
(三)协助指导全区各业务系统平台使用全区统一的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和地理信息数据,推动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和地理信息数据在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共享应用。
(四)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参与重要决策,强化监督保障,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的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管理。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中心负责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276837 8:00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 祝书龙

第一条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管理所更名为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定。

(二)承担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协助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审核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区矿业权管理行政辅助工作,参与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监督管理、矿业权行政审批辅助工作;承担矿业权权益金征收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具体工作;承担矿业权人信用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五)协助调查处理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乱采滥挖行为。

(六)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事业编制11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第五条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参与重要决策,强化监督保障,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的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管理。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所负责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341420 8:00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 金卫华

第一条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资源服务中心更名为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全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二)承担全区土地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下达年度计划,制定政策,组织项目立项、验收和检查考核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等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区土地整治的潜力调查、绩效评价等。

(五)协助开展职责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六)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五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参与重要决策,强化监督保障,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的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管理。杭州市富阳区国土整治中心负责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1772786 8:00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李明

第一条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富阳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更名为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所属公益一类(执法)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定;监督检查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应当给党纪政纪处分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三)负责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转交办和调查、调解、处置、稳控等工作。

(四)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

第五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参与重要决策,强化监督保障,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管理。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0571-63127181 8:00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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