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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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构职能,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设内设九股室:

      ()法治督察股。负责人:林伟鸿  职能介绍: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凋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揭东建设考评工作,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开发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联系人:林伟鸿,联系电话:0663-3834388


(二) 行政综合股(区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负责人:杨子仪  职能介绍: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的检查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及清理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承担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办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组织、承办区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区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设在政府各部门的公职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联系人:杨子仪,联系电话:0663-3284084


(三)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室)。负责人:赖玫馥  职能介绍:负责受理向区政府及其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组织、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联系人:赖玫馥  联系电话:0663-3284084


(四)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陈壁江  职能介绍:负责贯彻执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参与有关综治、维稳工作。联系人:陈壁江  联系电话:0663-3281788


(五) 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郑贵忠  职能介绍:负责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联系人:郑贵忠  联系电话:0663-3281788


      (六)普法和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张佳玲  职能介绍: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联系人:张佳玲  联系电话:0663-3904838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吴俊生  职能介绍: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承担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执业初审工作,承办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投诉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许可初审,实施对外国、港澳台的各项律师服务业开放措施。承担本区与港澳台律师业交流、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徫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导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联系人:吴俊生  联系电话:0663-3568063


(八) 揭阳市揭东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吴俊生  职能介绍: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跨区、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联系人:吴俊生  联系电话:0663-3568063


(九)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林春敏  职能介绍:负责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起草、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网络建设、对外流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制订司法行政系统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基建投资;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车辆、服装及其他物资装备等后勤工作。联系人:林春敏  联系电话:0663-3834388


办公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滨江路中段

邮政编码:515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3-3834388

传真电话:0663-3263760

负责人姓名:李旭(党组书记、局长)

电子邮箱:jd32637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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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揭阳市揭东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二、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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