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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联系电话:0753-6689611)
(二)综合规划股。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9611)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部门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有关工作。承担司法衔接、执法监督和案件核审、听证,实施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
( 联系电话:0753-6689580)
(四)综合执法一大队。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打假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指导、协调派出机构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联合派出机构开展跨镇(场)、跨片区查处违法案件。
(联系电话:0753-6689583)
(五)综合执法二大队。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相关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派出机构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联合派出机构开展跨镇(场)、跨片区查处违法案件。
(联系电话:0753-6668252)
(六)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753-6868018)
(七)协调应急与新闻宣传股。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镇(场)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配合全县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联系电话:0753-6669821)
(八)信用风险监管股。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 联系电话:0753-6689586)
(九)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加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国家、省和市开展反垄断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9582)
(十)标准化股。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管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以及商品条码工作。配合上级管理辖区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联系电话:0753-6669700)
(十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
(联系电话:0753-6689566)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股。指导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联系电话:0753-6689581)
(十三)知识产权管理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 联系电话:0753-6689992)
(十四)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协调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9812)
(十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69703)
(十六)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生产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依职责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联系电话:0753-6651633)
(十七)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含市场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流通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食品流通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拟订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 联系电话:0753-6666165)
(十八)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食品餐饮服务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联系电话:0753-6666156)
(十九)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拟订全县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 联系电话:0753-6651632)
(二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拟订药品零售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联系电话:0753-6660663)
(二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法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相关生产单位。按规定权限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
(联系电话:0753-6669806)
(二十二)计量股。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宣贯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联系电话:0753-6669705)
(二十三)人事股(机关党办)。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党群、党建、党廉、党务等工作。对本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中对有关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举报、投诉。协助做好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评选表彰;指导协调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工、青、妇及计生工作。
( 电话0753-6689613)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