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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卢俊峰 联系电话:2279683)
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李必成 联系电话:2261175)
发展规划科:
发展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涉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
(负责人:李启志 联系电话:2241246)
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村金融管理。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负责人:温凡 联系电话:2246061)
乡村产业发展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人:吴新方 联系电话:2398132))
乡村振兴科: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负责人:罗海祥 联系电话:224988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化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人:王俊峰 联系电话:2393533)
种植业管理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拟订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蚕种和食用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农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等工作。承担肥料安全使用、质量监测等监管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相关工作。
(负责人:温焱光 联系电话:2246116)
畜牧与饲料科:
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王松斌 联系电话:2280286)
兽医与屠宰管理科:
拟订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负责人:欧阳斌 联系电话:2280864 )
渔业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监督管理渔业和渔船、渔港。指导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张均祥 联系电话:2261323
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负责人:温伟明 联系电话:2188305)
农田建设管理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徐秋明 联系电话:2393289)
执法监督科: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县(市、区)农业应急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我市渔业执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接受省渔政总队的统一领导及业务指导,领导全市渔业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各县执法机构的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渔港监督职能,负责全市渔业交通安全、渔港建设及渔船事故的调查处理;履行渔业船舶检验职能,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检查监督全市渔业准入、持证养殖、育苗、捕捞、运输,检查处理禁用渔具、渔法和非法渔获物;负责水产自然保护区、禁渔区保护与管理;拟定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规划及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渔业污染事故查处监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江河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对渔业船舶修造厂进行监督;依法检验渔业船舶及其产品。
(负责人:廖志刚 联系电话:2262698)
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人: 刘瑞昌 联系电话:2254179)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鉴定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人:温景添 联系电话:2254084)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