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分公司变更登记说明-【南昌工商局红盾网】

95商服网  •  • 来源:南昌工商局  • 关注:693

一、办理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请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承诺书》。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jxaic.gov.cn/jx/qydjyzym/下载相关表格。


点击->南昌工商局网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入口:http://www.95ye.com/shop/10098.html

点击->南昌工商局公司注册登记入口:http://www.95ye.com/shop/10099.html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6074.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