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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工作联系电话:0750-3992972。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审核汇总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工作联系电话:0750-3992986。
(三)待遇保障科。组织起草医疗保障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直和中央、省驻江单位医疗保障改革政策,制定管理办法。统筹医疗保障政策调研工作。
工作联系电话:0750-3992978。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工作联系电话:0750-3992982。
(五)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联系电话:0750-3992985。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