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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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
办公室:0758-8618012;
监察大队:0758-8618005
社会保障股:0758-8618016;
事业单位管理股:0758-8618002;
人才中心:0758-8618133;
培训教育股:0758-8618008;
就业促进股:0758-8618009;
专业技术股:0758-8618011;
调解仲裁股:0758-8618006;
工资福利股:0758-8618015;
鉴定指导中心:0758-8619178。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报刊订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信息系统建设、公共财物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草拟综合性政策调研、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和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等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拟订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12)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资格、职务的评聘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各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暨评委库的组建、调整和组织评审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负责各专业初级资格证核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各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及协管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11)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人员聘用及备案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招聘和调配交流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统计工作;按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工作;;办理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业务。(办公电话:0758-8618002)

(四)工资福利股

   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人的工资福利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的工资审核、统发工作以及工资总额的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制度的宏观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和股室做好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管理工作及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审核工作;指导我县有关单位做好临聘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15)

(五)培训教育股

   负责城乡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技能人才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统筹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技工院校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08)

(六)就业促进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创业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宣传活动;参与拟订专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创业资助、补贴、贴息等创业扶持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及服务供给模式的建设和管理;拟订促进创业、就业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劳动者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异地务工人员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异地务工人员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09)

(七)调解仲裁股

   统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负责对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管理和组织本级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有关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负责县直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调配工作;负责县直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核;负责县直企业经济性裁员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审批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06)

(八)社会保障股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人正常退休审批工作的开展;负责县直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全县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标准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贯彻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建立相应的服务管理机制;提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建议和对策。(办公电话:0758-8618016)

(九)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行政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理劳资纠纷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指导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前台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办公电话:0758-8618005)

(十)财务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并依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统计、审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018)

(十一)人才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办公电话:0758-8618133)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宁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之一,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承担全县劳动就 业、职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事管理、人才队伍、 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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