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滨州市滨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关注:1610

(一)综合一室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胡焕平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717
投诉电话:0543-815590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10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二)综合二室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张芬
办公电话:0543-8155712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712
投诉电话:0543-815590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10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拟定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三)综合三科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王岩峰
办公电话:0543-8155876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876
投诉电话:0543-815590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10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知道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四)滨城区林业资源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林业资源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713
投诉电话:0543-815590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10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重点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城乡绿化及生态保护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绿化、城乡绿化、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等重要绿化行动。
(二)承担全区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及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报体系;承担全区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及商品林的培育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森林公园与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指导、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
(四)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巡查指导等防火工作。
(五)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五)滨城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715
投诉电话:0543-815590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10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全民义务植树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区植树造林方案和技术标准,并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承担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林地变更工作,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承担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制定防沙治沙与防治荒漠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编制全区森林防火等相关规划,协助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为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的监测预报,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救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承担全区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协助编制全区湿地、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承担全区湿地、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资源的宣传、科学教育工作。
(五)承担全区生态林场、国有苗圃、林草种苗管理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工作;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为全区林草品种审定和林草种苗质量管理、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六)承担全区林业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承担林草种苗和花卉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为推动林草种苗、花卉、经济林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工作。
(七)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工作站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林业工作站开展相关技术工作。
(六)滨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517
投诉电话:0543-815590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10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参与编制并执行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等工作,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参与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参与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实施评估的研究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二)参与研究土地储备政策;负责编制区级土地储备年度计划草案和开发利用方案;承担区级储备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有关技术工作;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除市本级外)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储备工作;按照计划对可盘活的国有存量建设土地进行收回、收购储备。
(三)承担区政府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土地储备及供应工作;管理由区政府依法收回的存量土地、空闲低效土地、代征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编制储备土地项目方案、储备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方案;测算收购、开发成本,进行土地储备综合统计。
(四)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期整理开发工作;开展储备土地招商洽谈、出让、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前期工作。
(五)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提出土地出让建议,筛选确定拟出让地块,确定拟出让土地规划设计、配建意见等使用条件,委托进行地价评估。
(六)承担土地储备资金筹措、管理,进行收购储备资金的测算、平衡,拨付土地征收(收回)补偿费。
(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
(八)承担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服务工作,协助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滨州市滨城区自然资源局

滨州市滨城区自然资源局

区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59347.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