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注:1371

办公室(研究室) 联系电话:(010)89440556     传真电话:(010)8944363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纪要、档案、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 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国企党建工作科  联系电话:(010)89448933

负责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党代表联络、党建督导和党建考核等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建、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团工作、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规划改革科  联系电话:(010)89442803

研究提出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布局和企业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退出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对外合作。

人事教育科(董事会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9447727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职工董事。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核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考核评价科  联系电话:(010)89447767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和完善本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指导企业进行分配改革。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金区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及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协助完成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并扰行相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446776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本机关的法律事务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协助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和维稳等工作。

产权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447997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57467.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