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龙桑寺镇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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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商河县龙桑寺镇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办:0531-84640011

负责机关文秘、行政事务等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纬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武装部、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2.党建办:0531-84640016

负责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3.发展办:0531-84643079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本镇投资环境优势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客商的联系和服务,引入新项目,发展地区经济;负责镇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镇财务、金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商贸流通、财务管理监督等;以及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统计站:0531-84643079

负责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的有效运行等。

5.财政所:0531-84642878

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6.应急办:0531-84643079

负责承办与应急工作相关的文电、会议等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办及全镇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的工作联络;制定和完善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村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督促检查各村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做好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全镇抗灾救灾工作,处理抗灾救灾事宜。

7.村财办:0531-84640788

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8.热线办:0531-84640011

负责接收对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我镇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城镇建设、环保卫生及精准扶贫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9.农办:0531-84640011

负责宣传国家有关“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各级优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农民农业发展;促进种植、养殖以及饲料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帮助引进新优品种和农业发展项目,向农户提供实用的种植、养殖、动物防疫等技术、知识培训、发布致富信息,挖掘、培育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培树农业生产过程中涌现出的种植养殖模范典型,发挥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扶持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逐步增强农业经营户的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和抗风险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帮助解决阻碍农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搞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确保粮食生产的安全。

10.扶贫办:0531-84643186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易地搬迁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做好产业扶贫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把握政策,做到对象精准,统筹全镇贫困退出及贫困人口减贫工作,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做好援滇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配合行业部门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11.生态办:0531-84640011

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做好乡村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配合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12.城建办:0531-84640011

负责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负责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的日常巡查;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道路硬化、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设施建设等规划的实施及相关档案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街道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乱贴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监管和协调镇内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镇内环境监测工作,处理和协调环境污染事故,提供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

13.城管办:0531-84640011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村居,并进行监督实施。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合理安排改造项目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负责镇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交通秩序管理、规划监察管理、   “五小”行业管理。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整治取缔不合格的“五小”行业,保障居民健康。

14.卫健办:0531-84642711

负责分析镇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据信息提示单,检查各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党委政府计划生育工作决策和督促各村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依据;负责对村级人口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并对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形势进行,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工作计划,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做好我镇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安排,   按照乡镇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做好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的筹划工作;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账,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为阵地,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做好计生证件的签发登记工作;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本镇计划生育的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开展立案、调查等工作,对信访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本镇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待遇;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对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社区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15.公路站:0531-84640011

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指导、督促、检查;拟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及考核;及时拨付日常养护资金;组织村级养护人员开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学习;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机制;协助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16.劳保所:0531-84622345

负责主持制定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事务所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调社区与社区之间及各事务所的工作关系;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关退休人员管理与社会保障的调研报告,为改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上级决策提供服务。

17.民政所:0531-84622345

负责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镇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四、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五、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18.残联:0531-84622345

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宣传残疾人事业,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

19.便民大厅:0531-84622345

负责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事项:医疗报销、缴费参保;社保窗口服务事项:养老参保、就业服务、失地农民证的申请受理;民政窗口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殡葬管理、救济救灾、残疾、五保供养等;计生窗口服务事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申请受理等。

20.综治办:负责研究制定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开展社区、校园、单位等平安建设方面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工作,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21.退役军人服务站:0531-84640011

负责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终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22.水利站:0531-84640011

负责研究拟定全镇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镇主要河道、跨乡镇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镇水资源。组织拟定全镇和跨乡镇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镇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镇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下水水量、水质;编制全镇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23.畜牧站:0531-84640011

负责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抓好本镇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负责本镇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镇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下属单位及职责

1.刘集管区:0531-84640011,负责本镇刘集管区各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政策的落实。

2.城镇管区:0531-84640011,负责本镇城镇管区各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政策的落实。

3.房家管区:0531-84640011,负责本镇房家管区各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政策的落实。

4.大毕管区:0531-84640011,负责本镇大毕管区各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政策的落实。

5.常庄管区:0531-84640011,负责本镇常庄管区各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政策的落实。

6.东田管区:0531-84640011,负责本镇东田管区各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政策的落实。


商河县龙桑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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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桑寺镇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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