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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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性文件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和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工作;参与引进农业国外智力的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提出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负责人:尹倩

 电话:0531--76881826

农业发展科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农村经济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调研任务。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和“四荒”资源的开发利用;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并推进落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渔业苗种、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对批准后的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牵头负责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科研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


 负责人:王田明

 电话:0531--76881885

农产品安全监管科

拟订全区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培育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区场。负责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报、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产品(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农业生物资源、农业废弃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指导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监测及评价;负责农业建设项目和涉农建设项目的预审与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培育和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和“三品”认证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会东

 电话:0531--76881883

直属单位及职责

济南市钢城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一)参与拟订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并协助落实。

(二)承担全区畜牧兽医行业信息收集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区畜牧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实施畜牧行业标准化工作;协助做好畜牧养殖、加工企业品牌创建有关工作。

(三)承担全区畜牧兽医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

(四)参与畜牧行业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病死畜禽消杀有关工作。

(五)配合做好畜禽政策性保险、畜禽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

(六)承担全区畜禽饲养场污染防治、秸秆青贮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畜牧业生态及环境保护工作。

(七)承担畜禽品种资源的调查监测、品种改良及良种推广工作;承担重大畜牧科技进步措施的实施工作;承担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工作。

(八)承担全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抽样监测的辅助工作。

(九)参与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监测计划并协助实施;参与拟订动物疫病预防应急预案并协助实施。

(十)协助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申请、调拨、存储、发放、使用工作;参与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动物免疫后抗体监测工作;承担动物疫情信息收集、分析、监测预警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与供应工作;承担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管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数据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辖区内畜牧兽医公益性推广服务工作。

(十四)参与畜牧违法案件调查工作。

(十五)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董和源

  电话:0531--76881891

济南市钢城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农技推广计划并实施;承担农技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信息服务。

(三)承担农业(粮食、油料作物、中药材、棉花、蔬菜、食用菌等)、水产品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四)承担种质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五)承担种子、土壤、肥料质量检测辅助工作;配合做好农业、农机、农技纠纷处置工作。

(六)承担耕地资源保护改良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承担农机行业科学成果申报的辅助工作;承担农业科技成果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八)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管理辅助工作;协作落实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承担大中型农业机械化的报废更新辅助工作。

(九)承担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有关工作。

(十)协助推进全区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机社会化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农机服务市场;负责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十一)承担农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农业病虫草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工作。

(十三)承担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工作;承担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与管理辅助工作。

(十四)承担植物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辅助工作。

(十五)承担植保技术指导和植保信息服务工作。

(十六)承担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葛元龙

  电话:0531--76881858

济南市钢城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

(二)承担区域内村(社区)两委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辅助工作;承担农村财务收支、财务公开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承担全区农村土地流转、荒山承包辅助工作;协助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四)参与配合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农村的“三资”管理及清产核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系统、年报系统、清产核资系统、产权制度改革系统、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系统、经营主体名录系统、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发展的指导服务工作和管理辅助工作。

(七)参与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以及上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辅助工作。

(八)参与配合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配合做好村庄规划工作。

(九)负责为农村经济薄弱地区提供劳务、人才、技术、产品、资金的信息服务;指导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集体经济;协助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十)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庆景

  电话:0531--75703606

济南市钢城区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钢城区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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