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法律援助处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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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法律援助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法律援助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监督本地法律援助工作;

3、负责受理审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

4、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指派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5、负责组织、指派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6、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7、组织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及对外业务交流活动;

8、负责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

9、承办人民政府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10、办理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其他工伤。

主任: 林美 君 电话:0754-88943886

汕头市司法局

汕头市司法局 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根据《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汕头市司法局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汕头市司法局是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中共汕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汕头市司法局。 三、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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