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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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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组织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市局派驻纪检组、区纪委监委的工作。 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宣传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宣传网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纪念)活动。拍摄环保资料,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531-87589268 |
管理一科 |
负责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参与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的履约工作。 负责全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环保“以奖代补”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全区1+1+8污染防治攻坚战,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各级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组织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制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承担全区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区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应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各类环境专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工作;承担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排污交易等环境政策的研究;承担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各类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等环保技术的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0531-87589269 |
管理二科 |
负责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组织全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组织实施全区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组织实施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监督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按照规定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531-87589254 |
管理三科 |
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落实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监督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扶贫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组织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审核和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531-87589270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制定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