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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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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调研、信访、后勤管理服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及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协理等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和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赵强,联系电话:0531-88115102) |
组织人事科(挂社会动员科牌子) |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及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的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管人员开展相应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的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群众工作和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以及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等工作,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相应工作。(负责人:周燕飞,联系电话:0531-88115096) |
法制科(挂执法监督科牌子) |
负责全局法制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指导、执法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编制中长期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制定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方案的制定并牵头协调执法力量的统筹调配;负责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跨街镇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派驻中队和直属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健全完善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人:王飞涛,0531-88115097) |
督查科(挂信访科牌子) |
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纠正和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负责监督重大或专项整治方案及局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大活动及迎检考核的保障工作;负责对上级督办、批示和相关部门移交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事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群众对城管人员效能、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和调查、落实;负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作风纪律、队伍形象、内务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投诉和调查、落实。(负责人:胡博,联系电话:0531-66899066) |
综合管理科(挂渣土管理科牌子) |
负责市容市貌管理;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依法处理。负责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区环境卫生保洁规划;负责道路保洁招标和人员车辆作业规范运行、道路保洁应急事件处理工作;负责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做好公厕、果皮箱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审批,城市生活废弃物(含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研究制定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相关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的收集、中转、运输工作;负责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推进工作;负责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日常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景观照明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商业牌匾设置进行技术规范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负责城市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指导街镇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作并进行监督考核。(负责人:杨延海、王震,联系电话:0531-88161185,0531-88161180) |
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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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按镇(街道)及开发区设15个派驻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为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体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派驻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派驻执法中队的业务培训、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531-88115102 |
济南市历城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
(一)承担全区智慧化城管系统的建设、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参与区城管委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落实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评。 (二)承担城区道路保洁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参与细化完善城乡环卫工作机制。 (三)根据市城管局的授权,承担服务性环境卫生规费收缴事务性工作;服务指导单位、居民依法规范倾倒生活垃圾。 (四)承担市容市貌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参与组织编制全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五)指导全区环卫设施的建设及配置维护;承担全区生活垃圾外运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协调各街道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协调全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 (七)承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装修垃圾的收集工作。 (八)承担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信息的采集和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市城管局、市智慧化城管服务中心和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中心交办、转办的各类工单的受理、转办、审核、反馈工作。 (十)承担全区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指导工作;承担主城区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工作;承担主城区雨后清淤、降雪除冰等应急工作。 (十一)完成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531-88115102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城市管理。。。